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宅基地是指城镇居民住宅用地或者农村村民集体所有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由村民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愿集体建造住房的用地,可以通过承包、流转或者出租等方式进行利用。因此,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归属于村民或集体组织成员的,其规定的范围也是固定的,一般不包括超出土地使用权范围的部分。
对于超出宅基地范围的部分,由于属于未经批准的占地项目,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比如,在城市中,超出用地范围的建筑往往需要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费、建设条件费等,以及办理完善的建筑用地规划手续,才能得到合法使用。而在农村中,村民私自占用的农田等土地,则需要办理土地划拨和审批手续。如若超出宅基地范围是经过正规省、市、县、乡等一系列程序而得到合法批准的占地项目,就需要重新界定土地使用权边界,并进行相关的登记和手续办理。
因此,对于超出宅基地范围的部分,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对于未经批准的占地项目,则需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整,并依法缴纳相应费用。同时,建议村民或集体组织成员在利用宅基地时,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土地使用手续,避免超范围使用导致违法问题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