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对某些区域进行拆迁,产生的一种保障性住房政策。拆迁安置房通常由政府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评估,并对被拆迁人提供相应的补偿方案,其中包括安置在新房屋中。然而,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退契税成为了一个关注的问题。
根据我国《契税法》第10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无偿分配、调剂、赠与住房、遗赠住房,以及因居住权纠纷解决而办理的住房转移登记、过户,不征收契税”。根据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对住房进行无偿调剂,因此可以享受免征契税的待遇。这意味着,拆迁安置房在过户时不需要支付契税。
但是,如果拆迁安置房居住人员不满足一定的规定,如未满足房屋使用年限等情况,则无法享受免征契税的待遇。此外,如果拆迁安置房住宅产生赠与、遗赠等情况,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契税。
总之,拆迁安置房在过户时可以免征契税,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拆迁安置房退契税问题,政策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