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法院会给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由离婚双方达成的协议或合同,规定了双方离婚后对子女、财产和负债的划分等事宜。虽然这一协议不是强制性的,但离婚协议书对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和保障离婚双方利益非常重要。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可以由离婚双方自行撰写,但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要求,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离婚协议书一旦签订生效,双方必须依照协议书的约定执行,法院也会根据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审批和执行。因此,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程序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果离婚双方有法律纠纷,但又不能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就必须向法院申请离婚判决。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派出调解员进行调解,如果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此时,法院会将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加盖公章,作为司法文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而如果离婚诉讼未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则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决,裁决书也能取代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同的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的协议或合同,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法院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审批和执行,甚至可以将之作为司法文书,以起保障离婚双方利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