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离婚不等同于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自行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书面形式表述出来的协议。而法院判离婚是指离婚双方在司法程序中,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的最终判决结果。相比于离婚协议书,法院判离婚有着更强的约束力,因为它具有法律效力。而离婚协议书则需要经过双方签署并送交相关部门认证后才能生效。
在实际应用中,离婚双方可以选择通过离婚协议书达成一些具体的离婚安排,如分配财产、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撤销婚姻债务等,这些具体事项在法院判离婚时也会被考虑进去。但如果离婚双方无法就某些具体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在审理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处理,离婚协议书则无法解决这些法律争议。
总之,离婚协议书和法院判离婚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具体应由离婚双方根据情况选择。如果双方能够就具体事项达成一致,离婚协议书则可以提高离婚的效率和公正性。而如果离婚双方存在法律争议或分歧,法院判离婚则是合适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