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作为离婚双方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文件,一般需要盖章。盖章可以起到保障协议有效性的作用,也能提高协议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首先,盖章是一种明确双方身份的表述方式。在离婚协议书上盖上双方个人或单位的章,可以证明协议书是由双方亲自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书未盖章,有可能会被质疑合法性,从而使得协议达成无效。
其次,盖章还可以保障离婚协议的安全性。离婚协议书一旦盖章,就相当于做了一次印证,使得协议书的内容无法被篡改或丢失。同时,双方也能够在签署协议书时互相确认对方身份的真实性,防止出现身份欺诈的可能性。
最后,盖章还可以提高协议书的权威性。盖有权威单位或个人的印章,能够给人以权威和信任感,使协议书的内容更加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这对于离婚协议的处理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
总之,离婚协议书上盖章是非常必要的,可以让协议更加安全有效,具有更高的信任度和权威性。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时,一定要确保协议上有双方的章,并且在签字后即刻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