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盖章,但是并不是必须的。
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约定。如果离婚双方都能够自愿达成协议,那么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就有很强的约束力。
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有些人认为需要盖章,以增加协议书的正式性和可信度。然而,根据中国的民法规定,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不需要盖章,只要双方在其上签名或者盖章即可。
如果双方都打算盖章,那么建议使用双方约定的公章或企业章,以确保章面清晰、不易模糊。此外,还需要注意保管好协议书,以免出现任何争议。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盖章并不是必须的,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字即可。盖章只是一种加强协议书正式性的方式,具体视双方约定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