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关于儿童抚养权的案件一般由人民法院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应当由人民法院行使。同时,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经审理认为确有必要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也应当受理。
具体而言,如果是夫妻离婚而涉及抚养权的问题,一般由离婚地的司法机关受理。例如,如果离婚双方在北京居住,那么就需要到北京市的法院申请抚养权。如果离婚后一方搬至其他城市,可选择将诉讼地点变更至新的城市法院。
除了夫妻离婚,其他原因导致的抚养权争议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父母未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争议、亲属监护权的争议等等。
总之,不论什么原因导致儿童抚养权争议,都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抚养权案件的审理时间较长,需要耐心等待,并且需要充分准备证据。同时,对于未成年人的抚养权争议,法院审理时会以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首要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