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集体土地上享有的个人住房建设用地,是农村居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宅基地所有权人,但不是土地所有权人。在现行的《宅基地管理条例》中,规定了宅基地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宅基地所有权人应当依法使用、保护宅基地,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在此条件下,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卖给村民或其他人的。宅基地所有权人只能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将宅基地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但是价格不能高于土地使用权费,且必须经过公示和村民大会的审核同意。这是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是分开的,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也就是说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只能持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将宅基地的所有权出售给其他人。
此外,如果宅基地所有权人需变更宅基地的使用权,则还需要依照相关要求,在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请,获得核准才能变更使用权。
因此,宅基地所有权人是不能将其农村宅基地卖给村民或其他人的。若有人无视法律规定进行买卖就属于违法行为。尤其是在当前地方政府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更应该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宅基地的合法权益,才能保障农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推进乡村振兴的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