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录音可以,但需要注意法律规定和个人隐私。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应当经过协议,协议书应当写明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和探望等事项,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因此,协议的书面形式是必需的,只有签署了书面的协议,才能生效。
然而,在签署协议之前或者我们达成协议的过程中,为了保留证据或者防止一方后悔,可以进行录音,但需要得到对方的同意和知情。
其次,离婚是夫妻之间的私事,在录音过程中需要保护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不能损害对方的名誉和尊严,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进行录音时,需要告知对方此举的目的和意义,让对方明确自己的选择,确保听取的录音内容是真实准确的。
最后,如果录音内容涉及到隐私和个人敏感信息,需要妥善保管,严格防止泄漏,否则就会违反法律规定,对双方都有不良影响。
总之,离婚协议录音是可以的,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尊重对方的隐私权,切勿过度索取和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