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自主协商达成的协议性文件,通常是以书面形式来表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离婚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可能会选择以录音形式来达成离婚协议。那么,离婚协议可以是录音吗?
首先,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且双方当事人必须在文书上亲自签名或盖章。因为离婚协议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离婚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需要有一份确切的协议来进行记录和备案。
其次,以录音方式达成的离婚协议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争议,如对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确认、可能的语言举止不当产生的影响等。录音没有确切的文字表述,可能会导致协议内容的模糊性、不确定性和难以确定双方意图等问题,从而影响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因此,撇开法律上的约束,从实际操作的角度看,建议离婚当事人还是以书面形式制定离婚协议,这样能够确保协议的明确、具体和可执行性。当然,如果离婚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上的签字盖章存在问题,可以采用法律允许的其他有效方式来表达确认和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