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孩子和外婆之间的关系属于亲属关系,因此外婆是可以申请孩子的抚养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主要由父母承担,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当父母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时,其他人也可以承担抚养权。
例如,当父母离婚后,如果孩子的生活、学习能力、物质生活等条件无法得到保障,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给外婆。另外,在某些情况下,例如父母抛弃孩子、死亡等情况下,其他亲属或非亲属也可以承担抚养权。
当外婆申请孩子的抚养权时,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进行审理和判决。最佳利益原则是指以孩子的成长、健康、幸福为出发点,维护孩子的权益,安排适当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使孩子得到充分的发展。因此,外婆申请抚养权必须要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和需要,不能简单地以取得抚养权为目的。
总之,在中国法律中,孩子和外婆之间是可以争抚养权的。但是,在申请抚养权时,应该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孩子的需要和生活环境,以保证孩子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