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抚养权是指在离婚纠纷案件中,离婚双方达成协议或者由法院判决决定,由一方独自承担子女抚养和教育的责任,该方为抚养父(母),另一方则被剥夺了子女抚养权。虽然另一方没有担负抚养责任,但是并不代表他(她)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无论抚养权是由哪方持有,每个父母都应该为自己的子女负责,并且在子女的成长过程中,必须按照能力给予必要的经济帮助。因此,即使一方被剥夺了子女抚养权,也不能完全推卸对子女的经济责任。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程序,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了抚养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那么这个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具有法律约束力,每个当事人必须按照协议的要求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抚养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那么法院在判决离婚协议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支付的时间长度等多种因素来进行判决。即使给予的抚养费低于实际需要的费用,但是这个费用也必须按照判决的要求支付。
总之,不变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必须按照一定标准支付抚养费,否则将涉嫌违反法律规定,因而还是需要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同时,由于抚养费缺乏监管,因此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需要合法规范化,以保障子女的正常成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