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向个人借款属于挪用公款的情况,这是因为在法律上规定,公务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不得使用职权和职务所获取的资金、财物、票据等等进行个人借款等行为。这种行为被称为挪用公款,属于职务违法行为的范畴,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挪用公款严重影响公共利益,损害国家形象,而向个人借款就属于挪用公款的一种情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职务人员将公款挪用到了自己的私人甚至是亲友账户中,而借款无论是归还与否都与公司或政府公款无关,这种行为会使得公司或政府的资金流转受到延迟和危害。
此外,向个人借款而非遵从公司规定,通过贷款公司、银行等渠道实现个人借款更是违规违法行为。因为这种方式实现的个人借款通常是不受公司制度管控的,而挪用公款的行为更容易被监管部门查出,会对职务人员造成严重惩戒。
因此,尽管有时候向亲朋好友等借款显得更为便捷,但对于公务人员而言,这种行为涉嫌挪用公款,是违法的,也是对公共财产的侵犯,应谨慎处理,不可轻率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