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关于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中规定了一系列的要求,其中包括了对于公摊部分的处理。
根据住建部的规定,拆迁安置项目中的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公共配套设施等一系列的公共使用区域,都是属于公摊部分的范畴。而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这些公共使用区域所占的面积也需要纳入到拆迁安置面积之中,并且需要根据规定分配给被拆迁人。
具体来说,根据住建部的规定,公共使用区域所占的面积应该占到拆迁安置用地总面积的不少于20%。在这部分面积内,包括了公共设施、绿化带、广场、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而在拆迁安置程序中,这些公共使用区域所占的面积应该由拆迁安置单位进行划分,然后按照划分结果进行分配。
同时,在拆迁安置程序中,还需要对公共使用区域进行专门的规划和设计。这也意味着,拆迁安置项目中的公共使用区域是需要进行精心设计的,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要,在实现公共区域的功能的同时,提高整个拆迁安置项目的美观度和环境质量。
总之,对于拆迁安置项目中的公共使用区域,住建部规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和操作程序。在拆迁安置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公共使用区域的规划和设计,以确保被拆迁人能够享受到一个高品质、高质量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