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探视协议书
甲方:(离婚后生活的父母一方)
乙方:(离婚后生活的父母另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孩子的利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孩子的监护
1、 达成协议后,孩子的监护人为父母双方,各承担监护责任,共同照顾孩子。
2、 甲乙双方应该互相尊重,不干扰对方与孩子的正常联系。也不得以孩子为挟制或敲竹杠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3、 孩子的居住地为父母约定的,不得未经另一方同意予以改变。
4、 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应该将属于孩子个人的财产分到孩子的户口名下,由监护人统一管理使用。
二、关于孩子探视
1、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让孩子与对方互动,共同维护孩子的利益。
2、 探视的时间、方式、地点以及具体事项,应在接下来的约定中进行规定。
3、 如果有孩子的特殊状况,比如要进行长期的治疗或接受教育,请提前通知对方,互相协商时间和方式。
三、关于孩子的抚养费
1、 由于家庭财产分割不同等原因,甲方应该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时间应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明确,如有变化请及时协商并做出新的约定。
以上协议为双方对孩子的长期利益给出的基本保障。如双方在执行过程中需协商更改,请在另行约定且双方均在化名或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以上是离婚孩子探视协议书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