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抚养权可能会导致被认定为失信人。抚养权是指父母在离婚或分居后,对儿女的抚养和照顾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失信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信惩戒条例》的规定,失信人主要指在财产、行为等方面被认定失信的自然人和法人单位。其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评定失信的重要依据。如果一个父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抚养义务,就会被视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成为失信人。
失信人在社会中会产生不良影响。其一方面涉及到人的信用问题,失信后不但面临被限制消费、无法办理贷款、租房等问题,更会对其声誉带来损害,甚至会影响工作和生活。另一方面也会损害受害人的利益,特别是对于儿童来说,他们的成长受到了损害,甚至可能因此出现心理问题。
因此,不交抚养权可能会被认定为失信人,除了法律责任外,还会对个人形象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同时,父母应该意识到抚养义务的重要性,切勿因一时贪图轻松而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