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对离婚协议书有异议,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异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如果异议是比较小的问题,双方可以就该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签署协议。如果异议问题比较复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则需要通过司法机构进行处理。
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步:寻求调解。如果一方对离婚协议书有异议,可以选择去当地婚姻家庭调解中心或法院的调解部门申请婚姻家庭调解。通过调解,寻求合理、公正的解决方案。
第二步:起诉申请。如果调解无效,对方依然坚持异议,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起诉之前,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自己的观点和要求是合理的,说明并且详细陈述的背景和相关的细节情况。
第三步:司法裁决。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和法律规定,法院将判决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产生法律效力。如果离婚协议书被法院认定为未有效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重新协商或申请重新起草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认定离婚协议书有效,并对异议方的要求作出司法裁决,两个人则需执行该裁决,签署最终的离婚协议。
总体来说,如果面临有异议的情况,双方需要冷静理性地处理,尽快寻找解决方案。同时,在处理时,双方应该遵循事实、真相来达成更好的解决方案,如果必要,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