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有一方对协议离婚提出异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一种情况是当协议离婚中的某一项内容存在问题或瑕疵时,异议方可以提出修改或完善协议。此时,可以在离婚庭审时与对方协商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协议提交法院审批。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请求法院重新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可以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涉及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判决。
第二种情况是当协议离婚前一方在签署协议时受到强制威胁、欺骗等情况,导致签署协议不具备真实的意思表示时,异议方可以提出撤销协议。在强制威胁、欺骗等情况下签署的协议是无效的。异议方可以要求法院作出撤销协议的裁定。
总之,如果对协议离婚存在异议,靠协商无法解决时,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按照法律程序行事,通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