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必备的一部分,是离婚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对财产、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的书面约定,具有合同性质。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非常重要,因此需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保证协议书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首先,离婚协议书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自己签字并盖章,以表示协议的真实性和双方的认可。另外,离婚协议书也需要公证,公证机关会对协议书进行认证和保管。因此,离婚协议书的签字及盖章还需要满足公证机关的要求,否则可能会影响公证的成果及其效力。
其次,离婚协议书需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在编写离婚协议书时,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协议书中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会给双方及子女带来法律上的不利影响。
最后,离婚协议书需要具有实际可行性,不能存在虚假、模糊或不切实际的内容。例如,有些双方协议书上写明一方要为另一方支付巨额的财产分割费用是不切实际的,因为这样根本无法实现。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应考虑实际情况及双方承受能力,确保协议的可实行性。
总之,离婚协议书需要满足法律规定、具有公正性和实际可行性,双方当事人需要自己签字并盖章,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