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和抚养权是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两者存在着密切的关联性。探视权是指非监管的父母与子女见面的权利,而抚养权则是父母亲在一定时间内拥有对子女的日常生活管理权。虽然探视权不是依赖于抚养权的,但是拥有抚养权的父母对子女探视权的限制是存在的,因此,阻碍探视权可能会引起抚养权的变更。
当一个父母阻碍子女的探视权时,法律通常会推定其存在不负责任或不合理的理由。这可能是受阻父母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方面的担忧,或是因为不满前配偶的行为而采取的报复性措施。不管是哪种原因,在阻碍探视权的情况下,孩子和没有获得抚养权的父母都会受到伤害。
对于阻碍探视权的父母来说,他们有可能会失去抚养权。如果法庭认为一个父母的行为已经损害了孩子的利益,且这种行为是父母亲历考虑后的一种选择,那么法院将可能会剥夺父母的抚养权。相反的,如果一个父母能够证明他们阻碍子女探视的行为是基于对孩子最优的考虑,同时证明这个限制是暂时的、有充分理由并被充分考虑到子女的福利,法院可能会允许这样的限制。
总的来说,阻碍探视权能够导致抚养权的变更,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的特殊性来判断。无论探视父母是否获得抚养权,都应该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考虑,如果孩子的利益受到了伤害,那么法院就应该采取行动以处理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