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对离婚事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一致的协议,避免了对离婚的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也降低了法律和律师费用的支出。
诉讼离婚则是在离婚程序中,一方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必须依照法律程序,通过法庭的审判确定离婚事项。此类离婚程序通常耗时较长、费用高昂,也容易出现矛盾激化的情况。
协议离婚一旦达成并经过法院确认,就已经成为一项法律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协议离婚时就已经解决了离婚事项,双方不需要再进行诉讼,也就不存在能否改诉讼的问题。
但是,如果在协议离婚后,双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出现分歧或违约,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则可选择提起诉讼或选择其他和解方式,包括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这时,原先的协议离婚不再是基础文件,而是法庭的判决或裁决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综上,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所不同,前者已经是一项法律协议,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不需要再进行诉讼。后者则是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通过判决或裁决确定离婚事项。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最终目的都是合理解决离婚事项,达到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