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员名下,经过合法手续办理的、拥有建筑物和相应用地的基本农田上,设立供农民居住及其生产生活、文化、体育等需要使用的用地。农村宅基地是中国农民的重要家庭财产之一,对维护农民权益,稳定农村社会秩序之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宅基地属于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是不可以自由买卖的,也不允许转让、抵押、出质等,且未经宅基地登记机关批准,不得私自改变用途。这是因为农村宅基地是国家非市场化、基本农田保护的一项制度安排,其本意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土地权益和生产生活需要,是为农民赋权的措施。如果开放宅基地市场化,将有可能导致富人收购宅基地面积较大的农户的宅基地,进而壮大其经济实力,这样会极容易引发社会不公和农村社会稳定问题。
当然对于农村宅基地,由于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有限,不少问题还是有待法律更明确地界定,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因此,要更好保护农户的宅基地,需要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推进乡村振兴、制度完善、政策协调等方面合理布局。同时,政府也应加大扶持农村金融和信贷政策,切实帮助农户发展特色产业和提高经济收入,避免出现放弃宅基地的情况。总之,在保护基本农田和农民权益的前提下,社会应当共同落实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决遏制乱卖宅基地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