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和离婚协议书虽然都是在离婚程序中产生的文件,但是它们有着不同的含义和作用。
调解书是由法院安排专门的调解员,通过协商双方离婚的相关事宜而达成的一种约定。调解书内容通常包括离婚协议书中的一些内容,如财产的分割、抚养子女、探视方式等。法院会根据调解书的内容,对离婚事宜进行官方认可和判决。
而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当事人自己协商定出来的一种书面协议,它记录着双方离婚的协议内容。离婚协议书包括离婚当事人协商达成的各项事项,如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探视方式等。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并不一定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批,但是在民事纠纷发生时,离婚协议书通常是法院进行仲裁的重要证据之一。
可以看出,调解书和离婚协议书虽然在内容和形式上相似,但是调解书还需要经过法院的认可和审批,而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当事人自行协商的一种自由约定。对于两者的选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需要进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