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和离婚协议书有所不同。调解书是指双方在离婚过程中选择调解员进行协商达成的解决方案。调解员在协商中发挥调解作用,协助双方就离婚争议事项达成共识的书面文件。调解书通常包括离婚协议内容和双方签字确认,是一份法律效力较弱的自愿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则是指在离婚过程中,双方自行协商制定的离婚协议文件。离婚协议书一般由律师撰写,包含离婚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权等方面的协议内容。离婚协议书对双方的法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约束,是一份法律效力较强的协议书。
因此,虽然调解书中也包括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两者还是存在差异。调解书只是一份调解员协助协商达成的解决方案,其法律效力较弱,而离婚协议书则是双方自行制定的离婚协议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诉讼材料,依法得到认可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