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自愿离婚的书面协议,是离婚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在制定离婚协议书之后,需要将其递交到相关部门予以确认。具体来说,离婚协议书需要递交到以下部门:
1.当事双方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是我国负责户籍登记、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等事务的部门,是处理离婚手续的主管部门。离婚协议书送达民政部门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审核确认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然后发放离婚证等证明文件。
2.法院(若涉及财产分割等纠纷的情况)
如果所涉及的离婚协议涉及到财产分割等纠纷情况,需要将其递交到法院,由法院审核确认协议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将听取当事人的申请和陈述,还可能会对相关财产进行鉴定、评估、检查等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必须是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字的书面文件,且必须是双方自愿离婚,没有任何形式的强迫或诱骗。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能够达成协议,减轻离婚手续中的法律纠纷,有效维护双方的权益和福利。离婚是需要沉着冷静,从容处理的问题,希望大家在面临离婚的情况下,多多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