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是离婚手续中非常重要的一步,其主要作用是保证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以及避免日后产生法律纠纷。但是,离婚协议公证是否必须双方参与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公证必须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的。如果离婚双方存在分歧或不同意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那么公证就无法进行。因此,离婚协议公证的前提是双方都同意以及愿意参与。
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协议公证一般需要双方到当地公证处进行办理。如果其中一方无法亲自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代办,但需要提供相关授权文件和身份证明等材料。此外,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前,还需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核实和审查,以确保其合法有效。
总之,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双方都参与并签署,而且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离婚协议的合法性,保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不同意或分歧,公证便无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