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抚养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项,它关系到孩子的成长和未来生活。如果在原审中,法院已经做出了抚养权的判决,但其中一方不满意并提起了二审,那么在二审之后对抚养权是否还能争夺呢?
一般情况下,二审是对一审判决的上诉,往往是针对过程或实施是否有误等方面进行申诉。在抚养权的判决方面,如果在一审阶段,法院已经审理并做出了正式的判决,而被告已经接受了判决并开始执行,那么在二审阶段,一般情况下,抚养权不会再次被审理和争夺。
但是,在一审判决抚养权方面存在明显问题或判决不公的情况下,被告方是有权在二审阶段提出申诉并要求重新审理抚养权的。例如,在一审中虽然做出了抚养权的判决,但对孩子的生活、教育等方面存在不公、不合适的情况,或者一方不满意原判的抚养时间、 抚养方式等,均可以提出重新审理抚养权的要求。
总的来说,二审后是否还能争夺抚养权要看具体案情而定。但无论如何,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双方应该在离婚过程中保持冷静、理智,尊重孩子的意愿,以儿童为中心,达成合理、科学的抚养方案,共同为孩子的未来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