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国家,孩子达到14岁通常会被认为是可以有自己的意愿,并且能够表达自己的意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孩子拥有完全的选择抚养权。
选择抚养权是指孩子在离婚、分居或家庭纷争的情况下选择与哪一个父母生活的权利。尽管孩子在14岁时可以开始表达自己的意见,但他们并不能独立决定自己的处境。孩子可以向法庭表达自己的意见,但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会采纳孩子的意见,而是视情况和法律规定而定。
在有些国家,如美国和英国,法官在处理离婚或分居案件时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但他们不会直接把孩子的意愿作为决定的唯一依据。法官还要考虑到父母的情况、孩子的利益以及其他因素。此外,孩子甚至可能会被问及更多的问题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思虑,但又不会完全相信他们的回答。从而,法官通常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但并不会直接采纳。对于孩子较小或对情况不了解的情况,则通常不统计在内。
在一些国家,孩子可以通过与专业辅导员或心理医生的谈话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孩子和父母也可以接受家庭治疗,以使孩子更好地了解每个父母的情况和孩子自己的想法。
总之,虽然孩子在14岁时可以开始表达自己的意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完全拥有选择抚养权。在任何决定中,法官都会考虑到孩子的意见,但这并不是唯一的考虑因素。孩子和父母还必须接受家庭治疗,以使孩子更好地理解情况,为他们的未来作出合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