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的国家法律体系中,3岁的孩子是不能够直接选择抚养权的。抚养权是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孩子最好的利益来判定的。但是,儿童的声音和意见在裁决抚养案件时仍然很重要,特别是在孩子年龄适合的情况下。
在美国,法律规定法官必须考虑孩子的意愿,但他们不必接受孩子的意愿作为最终的决定。在欧洲和加拿大,法官在听取孩子的意愿时更加重视,但这仍然不是直接通过孩子意愿对抚养权做出决定的理由。在有些国家,警方或社工也可以截留孩子,直到抚养权裁定结束。
很少有法律要求孩子在某个年龄选择抚养权。然而,孩子的年龄和成熟度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如果孩子是针对其父母之间的抚养案件而被需要表达意见,必须确保孩子的意见是在庭上正确呈现的。一些法院可能会指派心理学家来评估孩子的意愿及独立性。
总而言之,抚养权不是由孩子自行决定的,而是通过法律程序和法院的判定来确定的。然而,孩子的意愿和声音在这个决定过程中仍然要被认真听取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