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程序中达成的协议,其中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访权限等内容。签署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的重要一步,离婚协议的签署可以有效避免离婚过程中的纷争和争端,同时为双方提供保障。
离婚协议签署时须盖章的问题是离婚协议的有效性问题。实际上,对于离婚协议是否需要盖章并无明确的规定。离婚协议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其具备的法律效力。
首先,离婚协议必须是自愿签署的。如果是被强迫签署的或签署过程中有恶意或欺骗行为,则该协议无效。
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子女的抚养、教育和探视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将无效。
最后,离婚协议可以为双方提供约束力。如果离婚协议经过公证或法院审批,则其效力会更加具备法律性,更加具有约束力。
因此,无论是有盖章或无盖章的离婚协议,在其具备法律效力的前提下,都是有效的。但是,如果离婚协议存在争议或无法履行,则需要借助法律途径来解决。
同时,建议签署离婚协议时一定要认真审慎,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并提前了解协议签署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