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的协议文本,用于规定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的权利义务。那么离婚协议上不盖章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印有离婚双方的签字,并经过公证机关的盖章,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离婚协议没有公证机关盖章,只有当事人签字,也是可以具有法律效力的。
因为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当事人自愿建立的平等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就成为合同约束的法律行为,不必盖章或公证。因此,离婚协议作为一种合同,只要当事双方在签署过程中真实、自愿地达成协议,并完全理解条款的具体含义,就算没有盖章,也是完全有效的。
但是,若协议内容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不符合公序良俗的情况,该协议无论是否盖章,都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来执行。离婚协议可以是口头协议,甚至是书面,无需公证、备案,但是双方需要保留好协议文字的证据材料,以备将来因财产分割等问题引起争议时进行出示和维权,因此建议在离婚协议完成后进行公证,以保障协议的合法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