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违法手段将本应用于公共事务的公共财产或者其他公共资金划拨、挪用为自己或者他人使用的行为。而共同犯罪则是指两个或以上的人共同实施某种违法犯罪行为,而在其中每个人都承担了各自的罪责。在某些情况下,挪用公款案件可以被视为共同犯罪案件,需依法立案。
立案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收集证据:这是立案的前提,需要相关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并收集证据,搜集证人证言、财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等。
二、鉴定证据:由专业人员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评估,验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三、决定是否立案:在收集足够的证据后,需要由公安机关决定是否立案,并对被告人进行传唤或拘留。
四、重建案件:对于确实构成刑事犯罪的挪用公款案件,司法机关会单独开具一个案件,并按照规定的司法程序处理。
五、审理案件:在立案后,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会共同协作,对案件进行严格的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与其共同犯罪的人应当接受法律的制裁。立案主要依据是是否存在浑水摸鱼、故意欺骗等恶意行为,涉及的金额大小,以及各个犯罪人员的个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