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公证处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机构,负责执行公证活动,确保公证文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公证处并不具备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权力,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抚养权变更机构。一般情况下,抚养权变更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法律程序进行,例如的人民法院。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公证处可能会介入抚养权变更的程序中。例如,当父母离异后,父母双方就子女抚养权达成协议,协议需要公证。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处只是负责确认协议是否符合法律指引和规定,以及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并出具公证书作为证明文件。此时,公证处并不能直接改变抚养权。
如果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司法程序进行。例如,当对方违反抚养协议或者孩子被虐待、饥饿或者受到其他伤害时,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让法院对抚养权进行审理和判决。另外,父母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就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总之,公证处并没有直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权力。如果需要变更抚养权,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此外,公证处可以提供一些协助,如起草协议、证明协议的真实合法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