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宅基地是指依法应当由农民个人或家庭持有的土地,通常用于居住和生产经营活动,是农村居民的重要生存资本之一。当地政府按照法律规定,应予保护和支持,且需要在征收使用宅基地时给予适当的补偿。
关于乡镇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宅基地必须先经过征收决定,并在决定中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该根据征收土地用途、土地性质、地段、市场形势、土地需要状况等因素进行测算,并根据公正、合理、透明的原则予以支付。同时,在宅基地所有权权属证明书、房产证等有关产权证明上作出相应的记录。
具体补偿的方式和标准还需按照当地政府具体规定和征地政策执行。
总之,乡镇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重要生存资源,其征收需要进行公正、合理、透明的补偿。政府应该尽责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为乡镇农村的稳定和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