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通过法律手续取得的居住用地,它是农村居民居住的基础,也是农民群众安家立业的重要保障。一般情况下,它是不能赠予亲友的。以下是理由:
首先,宅基地承载着农村居民居住和生产发展的基础。其归属权应该是由农村居民依法依规依据土地管理法、房屋管理法等规定经由土地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并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证。如果将宅基地赠予他人,将会破坏农村土地管理的规范性,导致农民土地产权的混乱化。
其次,宅基地赠予亲友违反了宅基地制度的本意。宅基地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在这个背景下,赠予亲友是偏离了这个宗旨。这种行为会增加农民之间产生的土地纠纷和矛盾,从而损害农民群众的利益。
最后,宅基地赠予亲友的行为将违反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村居民宅基地确权登记后,应当依法依规依约使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转租、出租、抵押、减少、变更用途、用于非农村居民居住或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宅基地的赠予将与前述规定相矛盾,可能面临被行政机关取消宅基地权益的风险。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不应该赠予亲友,这种行为将违反法律法规,破坏农村土地管理规范性,损害农村居民利益,并有可能引发土地纠纷和矛盾。因此,我们应该自觉遵守相应的规定,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好宅基地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