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房产公证是离婚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它为离婚夫妻的房产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法律效力的解决方案。在起草离婚协议房产公证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房产的所有权归属:离婚夫妻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明确各自的份额。
二、房产的分割办法:根据夫妻的具体情况,分别考虑等分分割、价值折价分割、协议买断等多种分割方式,并注明分割后各自的权益。
三、房产权证、房屋贷款及其他相关事宜:对离婚协议中的相关房产问题进行全面解决,包括协议中如何处理房产权证、房屋贷款、物业管理费等相关事宜。
四、免予办理公证:如夫妻协议不涉及房产分割或者房产分割双方完全一致,没有产生任何争议,可以免予办理公证。
五、兑现方式:对兑现的方式进行规定,如双方签字、公证、银行汇款等。
六、公证办理程序:在协议书中注明公证的办理程序和时间,安排公证人实地查看房产证明材料等细节问题。
总而言之,在起草离婚协议房产公证时,需要充分考虑离婚夫妻的具体情况,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和分割方式,以及如何处理相关事宜,避免后续出现争议和纠纷。如对协议内容不确定,可以向专业公证机构咨询,以确保协议内容准确无误,得到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