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在很多情况下是非常复杂的,如果双方未进行公证,那么这份协议就无法在法律上生效并得到全面实施。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产分割的协议可以是自行拟定的文书,但必须要经过公证才能够获得法律效力。只有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协商一致且适当的情况下,才能够自行合法分配财产。否则,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分割不能被视为法律依据,也不能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
如果离婚双方对拟定分割方案存在分歧或争议时,需要通过公证来解决。公证是指国家授权的公证机关对当事人的有关事项进行证明的一种法律机制。通过公证,无论是在财产分割问题还是其他涉及到离婚协议的方案上,都可以有效地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
最后,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存在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律机构提出异议和维权。如果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分割未经公正,那么离婚双方就不能依据此协议进行分割,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重新协商。离婚协议未经过公证是无效的,双方协商并签字是不足以证明协议有效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