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探视协议是一种正式的法律协议,其用意在于约定被离婚方与子女的探视事宜。在制定探视协议时,家庭法庭通常会考虑到父母间的资源分配、子女的心理需求、父母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以确保子女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探视协议可能会需要更改。
一般情况下,探视协议的更改是可以进行的,只需要双方父母拥有对话的渠道,并且能够平等沟通。如果探视协议中的某些条款存在明显的限制或者不合理条款,需要更改以保证子女的合法权益,当然也是可以协商和签订附加协议的。例如,一个父母的工作时间发生变更,双方父母有义务对探视日程进行调整,以确保子女获得足够的时间与父母相互交往;或者两位父母之间发生了其他一些变化,如某一方父母再婚等,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探视协议的更新。
当然,在更改探视协议之前,建议双方父母最好还是考虑过往的达成的协议基础,再做最合适的调整。如果需要重新商定探视协议,家庭法庭可能需要卷入其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者专业中介机构。总之,在更改探视协议之前,建议双方父母先慎重考虑利弊以及法律责任和实际操作的可行性,以确保所有协议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得到适当的更新,同时保护子女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