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补充探视协议,但前提是离婚协议中没有规定任何与子女探视相关的条款。如果离婚协议中已经规定了子女的抚养、探视或其他相关条款,那么必须根据协议履行。
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规定关于探视的具体内容,可以通过补充协议来明确探视的具体安排,如探视的频率、时间、方式等。同时,在制定补充协议时还需要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尽量减少探视对孩子的不良影响,维护孩子的稳定生活。
补充协议必须经过父母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如果双方无法就探视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或诉讼解决。应该强调的是,父母的争吵不应该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家长要以孩子的利益为首要考虑,尽可能减少对孩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