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房子归属是离婚后双方互相协商达成的协议,一旦协议达成、签署并经过法院的审批,就成为正式的法律文书。如果在离婚协议签署后,双方对房屋归属存在争议,导致需要变更离婚协议,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双方重新协商:双方可以重新协商达成新的协议,以达成一致并获得法院的认可。协商的基础仍是公平、公正,以离婚前的共同财产为基础,结合房屋现状进行重新谈判。如果双方在新的协议上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调解或法院审判等途径让新协议成为正式的法律文书。
2. 提交证据:如果双方在房屋归属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提交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例如,可以出示房屋产权证明、还款凭证、房屋评估报告等文件,以证明房屋归谁更加合理。法院可以根据证据作出决定,从而变更离婚协议。
3. 申请撤销离婚协议: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想要撤销离婚协议,重新谈判归属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先申请法院撤销原协议,然后再重新谈判达成新协议,并重新提交法院审批。
总之,在离婚协议房屋归属问题上,双方需要协商达成一致,或通过法院审判或调解等途径解决争议。如果需要变更离婚协议,必须重新协商或通过法院审批,以确保变更后的协议得到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