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孩子有抚养权的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和敏感的社会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和教育权是平等的,母亲和父亲同等享有子女的抚养权。
在离婚的时候,如果父母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上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决定。同时,根据最高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要根据子女的年龄、身体状况、是否上学、父母的条件和子女的意愿等因素,做出妥善的处理。
在上海,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是比较严格和细致的,法院会通过对双方家庭经济状况、工作情况、子女成长环境等方面的考察,判断哪一方更适合担任子女的主要抚养人。同时,还要考虑到子女的感情和意愿,尽量不影响子女的成长发展。
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哪一方获得了子女的主要抚养权,双方都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子女的权利,履行抚养义务。另外,如果一个家庭带有多个孩子,离婚后不同的孩子抚养权的处理也是需要考虑的。
总之,上海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的,法院会结合各方面因素做出最合理的决定,保障孩子的利益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