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的未成年子女应由父母共同抚养。如果一方要求独立抚养,则应由双方协商,并可签订协议或者提起诉讼。如果父母协商不成或者无效,由有关部门根据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决定抚养权归属。因此,上海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判决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 双方抚养能力:离婚判决时要评估双方的经济收入、身体健康状况等能力,以确定哪一方更适合担任抚养人。
2. 未成年子女的意愿:如果未成年子女已经具备了自主选择的能力,那么他们的意愿也会被考虑在内。
3. 亲子关系:法院也需要考虑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感情,以及是否这种关系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有益。
4. 抚养费的支付: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时间会影响抚养费的支付,如果一方无法正常支付抚养费,则会影响抚养权的判决。
总的来说,上海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判决是一个综合考虑的问题,法院会依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双方的意愿、亲子关系、经济收入、身体状况等多个因素,确保判决符合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同时,双方也应该站在未成年子女的角度,积极协商,达成和解,降低对孩子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