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政府部门和房屋拆迁户之间达成的由政府向拆迁户提供补偿或安置方案、规定拆除标准和期限等一系列约定的文件。签订拆迁协议的主体是政府和拆迁户,而签订协议的级别与具体情况有关。
一般来说,拆迁协议的签订需要经过县区、市政府的批准,所以对于大多数拆迁户来说,签订的是和地方政府的协议。但在某些高价值的区域,如城市中心区域,拆迁协议的签订可能需要经过更高一级政府的批准。同时,在一些省级城市,由于涉及到拆迁户的大量财产权益,拆迁协议可能会直接由省政府或省级部门签订。
在签订拆迁协议时,政府需要充分考虑拆迁户的基本权益,如住房、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保障,才能得到拆迁户的认可。同时,政府也需要在经济上给予适度的补偿,满足拆迁户对房屋财产的维权要求。如果政府拖延拆迁款的支付,或对拆迁户的安置等问题不作出妥善处理,就会导致矛盾的进一步尖锐化,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总之,拆迁协议的签订需要充分考虑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协调好政府与拆迁户之间的利益关系,而具体签订的级别则根据实际情况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