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对夫妻在未签订购房协议的情况下离婚,如何分割共同购置的房产?这就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在中国,婚姻状态下的夫妻共同财产是由《婚姻法》所规定,但是在未签订购房协议的情况下,夫妻在共同购置房产时,可能会遇到分割问题。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是由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不论是购房协议是否签订,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都要遵循以下原则:
1. 离婚时,按照婚姻期间所得财产总额的一定比例(通常分为1/2或2/3),进行分割。
2. 除非夫妻双方有另行约定,否则所有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对于属于个人财产的财产,不应当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离婚时,共同购置的房产的登记证书上只有一人的名字,但是财产来源是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离婚时,共同购置的房产的登记证书上有两人的名字,那么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也应该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割。但是,如果一方提供了超过对方贡献的资金或者财产,那么可以按照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所以,对于未签购房协议的夫妻在离婚时如何处理共同购置的房产问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原则进行处理。如果夫妻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事实和公平等方面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