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需要经过协议达成后,提交给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备案,备案后即视为离婚生效。因此,在离婚协议备案时是否需要盖章,也是关乎离婚协议生效的问题。
一般来说,在离婚协议备案时是需要盖章的。离婚协议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由双方自愿达成,并采用书面形式记录,因此郑重性和正规性都要得到保障,盖章是一个很好的证明。盖章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文件的来源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在离婚协议备案时,盖章可以加强文件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保证离婚协议的可执行性。在某些地区,离婚协议的备案过程中,必须由公证机关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加盖公证章,以此保证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总之,离婚协议在备案过程中需要盖章,这是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的必要措施。离婚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需要双方慎重考虑,协商解决。离婚协议的达成和签署,要注重法律合规性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备案后,才能真正生效,否则整个离婚协议都是没有实际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