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需要盖章。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主达成的协议,内容包括离婚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子女、赡养父母等方面的协商和安排,因此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为了保障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需要进行民政局备案,以便在日后有争议时可以依据备案的离婚协议进行处理。
在进行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材料,包括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证明、双方身份证明等。经过核实和审核,民政局将会盖章认证,并颁发一份《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备案证明》,证明该协议已经得到认可和备案。
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是一种法律程序,旨在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协议内容不严谨或者没有得到认可而出现的纠纷和争议。因此,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备案的重要性,并且在达成协议后及时向当地的民政局进行备案。只有备案后才能够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