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其他负责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将公共财产中的资金、物资、设备等非法占有或者将其用于违法的目的,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在法律上,挪用公款罪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被挪用的公共财产必须是具有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产;二是挪用的数额不得低于规定的数额,否则不能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那么,具体来说,金额多大属于挪用公款呢?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金额标准,不同机构和单位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来说,如果挪用的金额较大,多次挪用或者持续时间较长,或者挪用的方式比较妙手偶得,罪过就会更加严重。一般来说,挪用公款的金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1.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金额不得低于五千元人民币。
2.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挪用公款金额不得低于二万元人民币。
3.涉及国有资产、大型工程建设等重大项目的挪用公款行为,其金额标准将更高,具体标准由相关规定和司法实践确定。
总的来说,无论挪用公款罪的标准如何规定,挪用公款本身对国家或单位的正常运转都会造成不良影响,依法惩治挪用公款是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必要手段,也是一种必要的法治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