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在担任公职期间,将公共财产或公共资金据为己有或用于个人目的,并超出其授权范围或职权范围的行为。这种行为涉及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严格禁止。
根据中国刑法,挪用公款的罪名包括三种:侵占公款罪、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刑法规定,对于侵占公款、挪用公款或职务侵占的情况,涉案金额不足两万元的,可以处以拘役或者罚金;若涉案金额在两万元以上,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罚金。涉案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挪用公款判7年的案件最少涉及五万元以上的金额。但是,具体判刑根据每个案件的情况而异,包括涉及金额的多少、使用范围和时间长度等各种因素。
总之,挪用公款不仅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而且也是一种道德败坏行为。任何人都应该遵从法律,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操守。对于那些违反法律、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并受到惩罚。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公正、正义和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