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方没有抚养权时,仍然可以行使监护权,但必须得到对方的许可。这种许可可以是书面的协议,也可以是口头协议。一般来讲,这种协议是基于孩子的最佳利益而制定的,因此必须考虑到孩子的需要和状况。
行使监护权包括关注孩子的健康,安全和福利,决定孩子的医疗和教育事宜,以及安排社交和娱乐活动等。这些行为应该在监护人之间协商,以确保孩子得到最好的照顾和监护。
如果对方无法达成共识或协议,最好请当地法院介入。家庭法庭可以安排一个独立的监护人来协调监护事宜,并确保一方的行动不会削弱监护权的基本意义。此外,法庭还可以就如何行使监护权制定详细的指导方针,并在必要时作出监督决定。
因此,即使有一方没有抚养权,仍然可以通过协商、寻求法庭的帮助和制定详细的监护方案来行使监护权,以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