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违法行为,因此需要依法追究责任。根据我国《治安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依法应该给予惩罚。具体来说,下列公款挪用行为均要受到法律制裁:贪污公款、非法占有公款、挪用集体资产、挪用企事业单位资金等。
在我国,立案和审查公款挪用犯罪案件的部门是公检法机关。具体而言,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立案、调查、取证等工作,检察机关则负责对已经移送处理的公款挪用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审理并判决。总之,公安机关是公款挪用案的侦查机关,而检察机关和法院则是审查公款挪用犯罪案件的机关。
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不同案件所涉及到的公款数额、对象、地区、门类等因素都会影响立案的速度。大家可能会发现,公款挪用案件有时会遥遥无期、甚至长期未能得到处理。这其中的原因可能很多,例如缺乏充足的证据、涉及利益主体过多、程序等问题,因此,在行政、刑事、民事等各种不同案件的立案和处理中,需要相关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办案程序等各种规定为指导,才能确保公款挪用犯罪案件得到妥善处理。